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民法学”相关记录1324条 . 查询时间(6.42 秒)
职务代理的性质为意定代理,工作人员职务代理权范围的判断依据是代理权授权行为,职务并非职务代理权范围确定的实体法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规定的职务代理权范围的判断标准并不契合职务代理的意定代理性质,类型化理论也无助于职务代理权范围的判断。职务代理制度应当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相对人利益之间进行平衡,着重规范职务代理中相对人的证明风险...
关于法律行为违法无效问题的既往研究大多集中于合同领域,《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使得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识别问题不再局限于合同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虽然反映了既往司法实践经验,但排除非无效情形的列举式规范价值有限。基于对强制性规定所属场域的观察可以发现,法律行为违反公法上强制性规定的,仅当公法效果不足以实现强制性规范目的时,方可产生行为...
精神性履行利益对于促进人格发展和实现社会多元发展均有重要作用。但我国既有通说否定其可赔偿性,而少数说仅在例外情形下对此予以承认。既有学说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均存有缺陷,有必要展开反思并重构相关分析框架。承认精神性履行利益与财产性履行利益受合同法的同等保护,既是尊重个体追求自我发展与偏好表达的法治要求,亦有助于提升相关商品与服务的市场配置效率,且符合《民法典》内在体系的要求。然而,在具体个案中,当事人能...
司法实践中,合同“名实不符”现象时常出现,例如名为投资贸易实为借贷、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十五条是关于“名实不符”合同的规定,为“名实不符”合同如何认定指明了方向。
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名词,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等。
裁判实践与民法学界立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清偿型以物抵债的法效果达成了诸多以新债清偿为中心的重要共识,但也遗留了大量亟待回应的实践问题。对此有必要完成清偿型以物抵债法效果的教义学构造,以填补当事人的合意漏洞。在旧债的效果上,缔结以物抵债协议可暂时限制旧债的可诉请履行性。在新债的效果层面,第三人也可作为新债履行主体,并处于与债务承担人...
《民法典》承继原《婚姻法》规定的子女类别区分制度,依然把“生子女”区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并试图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的特别保护。亲子关系法律构建的准据主要是血缘及血缘拟制,而非父母之婚姻,并且其价值目标正从血缘真实转向子本位导向的家庭和平。以婚生性为依据进行子女类别区分,并对非婚生子女进行特别保护宣示的必要性已然丧失。顾及非婚生育日益增多的社会背景,基于《民法典》对人的尊严、自由和独立人格...
三岁的伟伟因未能进行户籍登记,无法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进入幼儿园享受学前教育。为解决这一问题,伟伟的父亲杨某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出生医学证明引发的案件。
人工智能的应用,带来各种益处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种损害并由此产生侵权责任承担问题。因此,如何妥善适用现有法律规定处理人工智能产生的侵权责任,成为当前司法审判工作中正在面临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以民法典为基本依据,结合当前产业发展中人工智能的实际应用样态,就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供今后办案和研究参考。
所谓交易习惯,是指在某时某地某一行业或者某一类交易关系中,被人们普遍采纳的惯常做法,或者特定当事人之间既往交易中的惯常做法。
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将娱乐活动的模式由面对面的传统方式转变为网络游戏,并使得游戏虚拟财产交易趋于普遍化。
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下列遗嘱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